重磅新规!巴基斯坦进口身份识别全面升级
2026-08-09
根据本规定,巴基斯坦海关要求在进口总舱单(IGM)中准确申报有效的收货人身份信息。为确保合规,客户必须在装船前向起运港的货运代理提供相应的识别信息。这些识别信息还须在订舱时明确体现在运输指示和提单中,并可被核实。
所需的身份证明类型根据收货人的法律身份和货物类别确定,具体如下:
商业进口商需提供国家税号(NTN);
获得法定免税资格的实体需提供免税税号(FTN);
巴基斯坦公民进口个人物品时需提供计算机化国家身份证(CNIC)号码;
享有外交豁免权的外交或官方货物需提供护照号码。
重要的是,每批货物只需提供上述标识符中与收货人资格相对应的一项即可。但该信息必须明确填写在电子申报中的收货人文件地址栏内。例如:
车辆行李类货物需提供有效的CNIC号码或护照号码;
一般货物运输需提供NTN或FTN号码。
未提供正确标识符,或在货物描述中未注明适用的货物分类前缀(例如“普通”、“车辆行李”)的运输指令,将在预订预验证阶段被拒绝。
在与巴基斯坦单一窗口平台完成全面系统集成之前,客户需手动将相关标识符(NTN/FTN/CNIC/护照号码)填入收货人文件的地址栏,并在货物描述中添加标准化的货物类型前缀。待马士基完成技术升级后,这些数据元素将作为独立的结构化字段被收录到单一窗口上传文件中,以确保可追溯性、验证性和合规性。
不遵守规定可能导致巴基斯坦海关拒绝 IGM,进而造成港口清关延误、无法卸货、产生滞箱费/滞留费以及可能的罚款。马士基建议所有相关方在 2026 年 8 月 15 日实施日期前,审查内部运营流程并相应更新文件处理规程。
來源.: https://mp.weixin.qq.com/s/nQeK-sT-tRRsmhm-BUCX8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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